刚刚!四川跟进了,禁止一次性PE塑料袋!
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报道,在禁塑这件事情上,万万没想到,四川开了先河!
11月25日,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通知(见下方截图)要求,四川省直部门及公共机构禁止使用含PE、PP、PS、PVC、EVA等传统塑料的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只要有PE、PP、PS、PVC、EVA、PET等,就是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,在公共机构部门禁止使用!
这是继海南(自贸港定位)之后,第二个省份明确禁止降解剂的做法,即便四川本次通知仅仅局限于公共机构部门。此番决策,或许是政府部门、公共服务机构先带好头,下一步视情况推广开去。
截图来自川观新闻、封面新闻
今年以来,围绕降解技术路线——淀粉/碳酸钙+PE/PP、光氧降解、降解添加剂、生物降解等——的争论一直喋喋不休。这种争论从各种微信群,蔓延到线下的公开大型论坛会议。
这与国家标准不明确也有一些关系。《GB/T 20197-2006 降解塑料的定义、分类和降解性能要求》,距今过去将近15年。被人称为落后15年的国标。GB/T 20197-2006国标中,热氧降解、光降解符合标准。也就是说,光敏剂+PE/PP的降解路线,虽然会产生危害严重的微塑料,但仍然是符合国家标准的。可喜的是,据称20197正在修订当中。
过去数个月来,全国30多个省市区陆续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》,文案大同小异,均使用“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、餐盒”,至于何为“可降解”并未进一步明确。
7月2日,四川省发布的《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》,也是使用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袋、餐盒、吸管,全文未对“降解”制品做进一步阐述。
不过,就在11月12日,四川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发布的《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解读和宣传材料》,对什么是可降解塑料袋、可生物降解塑料类型进行了解读。
该份材料特别提到,不可降解的传统塑料袋则是PE塑料材质。
原文地址
http://fgw.sc.gov.cn//sfgw/fzxhjj/2020/11/12/b4082cc631174dc69b1dcbd11d13ee66.shtml
四川11月25日的这份通知无疑给生物降解产业注入一剂强心剂。
资料显示,万华化学在四川眉山投资6万吨PBAT项目,10月份正在做第二轮环评公示。四川能投化学在四川南充也有12万吨PBAT项目公开招标。
消息人士透露,广州国有企业的商场也要求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袋,检查人员明确要求,需符合《GB/T38082-2019生物降解塑料袋》国家推荐性标准。
事情似乎正在起变化。
降解行业研究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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